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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许可目录最新2020(特种设备许可目录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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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驾考
  • 2023-03-16 16: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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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引导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等3个目录已精简整合,新发布

特种行业管理条例细则2020

特种行业的管理包括:

(一)旅馆业;

(二)典当业;

(三)公章刻制业;

(四)拍卖业;

(五)废旧金属收购业;

(六)寄卖业;

(七)旧机动车、旧移动电话、旧电脑等旧货交易业;

(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机动车维修业、机动车租赁业;

(九)金银首饰加工业;

(十)开锁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行业。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依法保护行业经营者、消费者等的合法权益,制止、取缔非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商务、旅游、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与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有关工作。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规范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特种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管理,承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

2、监督管理;

3、职责分工;

4、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实施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拓展资料: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说明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法律依据:《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八条经营特种行业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治安管理的要求:

(一)有必要的财物保管设备和治安防范设施;

(二)有依法需要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

(三)设立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有健全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经营特种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符合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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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目录主要包含哪几类

特种设备目录包含10个种类、49个类别、99个品种。

种类

锅炉

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元件

电梯

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

大型游乐设施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安全附件

依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30日

政策引导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 发布 6月1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

法律分析: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国务院在全国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实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了精简整合,制定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现予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起重机械类_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目录

特种设备目录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1000 锅炉

1100 承压蒸汽锅炉

1110 电站锅炉

1120 工业锅炉

1130 生活锅炉

1200 承压热水锅炉

1300 有机热载体锅炉

1310 有机热载体气相炉

1320 有机热载体液相炉

B100 锅炉部件

B210 封头

B110 锅筒

B120 集箱

B130 锅炉过热器

B140 锅炉再热器

B150 锅炉省煤器

B160 锅炉膜式水冷壁

C100 锅炉材料

C110 锅炉用钢板

C120 锅炉用钢管

C130 特种设备用焊接材料

2000 压力容器

2100 固定式压力容器

2110 超高压容器

2120 高压容器

2130 第三类中压容器

2140 第三类低压容器

2150 第二类中压容器

2160 第二类低压容器

2170 第一类压力容器

2200 移动式压力容器

2210 铁路罐车

2220 汽车罐车

2230 长管拖车

2240 罐式集装箱

2300 气瓶

2310 无缝气瓶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2320 焊接气瓶

2330 液化石油气钢瓶

2340 溶解乙炔气瓶

2350 车用气瓶

2360 低温绝热气瓶

2370 缠绕气瓶

2380 非重复充装气瓶

23T0 特种气瓶

2400 氧舱

2410 医用氧舱

2420 高气压舱

2430 再压舱

2440 高海拔试验舱

2450 潜水钟

B200 压力容器部件

B210 封头

C200 压力容器材料

C210 压力容器用钢板

C230 气瓶用钢板

C240 气瓶用钢管

8000 压力管道

8100 长输(油气)管道

8110 输油管道

8120 输气管道

8200 公用管道

8210 燃气管道

8220 热力管道

8300 工业管道

8310 工艺管道

8320 动力管道

8330 制冷管道

7000 压力管道元件

7100 压力管道管子

7110 无缝钢管

7120 焊接钢管

7130 有色金属管

7140 铸铁管

71F0 非金属材料管

7200 压力管道管件

7210 无缝管件

7220 有缝管件

7230 锻制管件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7240 铸造管件

7250 汇管

7260 过滤器

72F0 非金属材料管件

7300 阀门

7310 安全阀

7320 调压阀

7330 调节阀

7340 闸阀

7350 球阀

7360 蝶阀

7370 截止阀

7380 止回阀

7390 疏水阀

73A0 隔膜阀

73F0 非金属材料阀门

73T0 特种阀门

7400 法兰

7410 钢制法兰

74F0 非金属材料法兰

7500 补偿器

7510 金属波纹膨胀节

75T0 特种型式金属膨胀节

75F0 非金属材料膨胀节

7520 金属波纹管

7600 压力管道支承件

7610 支架

7620 吊架

7700 压力管道密封元件

7710 金属密封元件

77F0 非金属密封元件

7720 紧固件

7T00 压力管道特种元件

7T10 防腐管道元件

7T20 阻火器

7TZ0 元件组合装置

C800 压力管道材料

C810 压力管道用钢板

3000 电梯

3100 乘客电梯

3110 曳引式客梯

3120 强制式客梯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3130 无机房客梯

3140 消防电梯

3150 观光电梯

3160 防爆客梯

3170 病床电梯

3200 载货电梯

3210 曳引式货梯

3220 强制式货梯

3230 无机房货梯

3240 汽车电梯

3250 防爆货梯

3300 液压电梯

3310 液压客梯

3320 防爆液压客梯

3330 液压货梯

3340 防爆液压货梯

3400 杂物电梯

3500 自动扶梯

3600 自动人行道

B300 电梯部件

B310 绳头组合

B320 电梯导轨

B330 电梯耐火层门

B340 电梯玻璃门

B350 电梯玻璃轿壁

B360 电梯液压泵站

B370 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B380 自动扶梯梯级

B390 自动人行道踏板

B3A0 梯级踏板链

B3B0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

B3CO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滚轮

B3DO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

B3EO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控制屏

4000 起重机械

4100 桥式起重机

4110 通用桥式起重机

4120 电站桥式起重机

4130 防爆桥式起重机

4140 绝缘桥式起重机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4150 冶金桥式起重机

4160 架桥机

4170 电动单梁起重机

4180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4190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41A0 防爆梁式起重机

4200 门式起重机

4210 通用门式起重机

4220 水电站门式起重机

4230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4240 万能杠杆拼装式龙门起重机

4250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4260 造船门式起重机

4270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4280 装卸桥

4300 塔式起重机

4310 普通塔式起重机

4320 电站塔式起重机

4330 塔式皮带布料机

4400 流动式起重机

4410 轮胎起重机

4420 履带起重机

4430 全路面起重机

4440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4450 集装箱侧面吊运起重机

4460 集装箱跨运车

4470 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4480 汽车起重机

4490 随车起重机

4600 铁路起重机

4610 蒸汽铁路起重机

4620 内燃铁路起重机

4630 电力铁路起重机

4700 门座起重机

4710 港口门座起重机

4720 船厂门座起重机

4730 带斗门座式起重机

4740 电站门座起重机

4750 港口台架起重机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4760 固定式起重机

4770 液压折臂起重机

4800 升降机

4810 曲线施工升降机

4820 锅炉炉膛检修平台

4830 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

4840 电站提滑模装置

4850 升船机

4860 施工升降机

4870 简易升降机

4880 升降作业平台

4890 高空作业车

4900 缆索起重机

4910 固定式缆索起重机

4920 摇摆式缆索起重机

4930 平移式缆索起重机

4940 辐射式缆索起重机

4A00 桅杆起重机

4A10 固定式桅杆起重机

4A20 移动式桅杆起重机

4B00 旋臂式起重机

4B10 柱式旋臂式起重机

4B20 壁式旋臂式起重机

4B30 平衡悬臂式起重机

4C00 轻小型起重设备

4C10 输变电施工用抱杆

4C20 电站牵张设备

4C30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4C40 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

4C50 内燃侧面叉车

4C60 插腿式叉车

4C70 前移式叉车

4C80 三向堆垛叉车

4C90 托盘堆垛车

4CA0 防爆叉车

4CB0 钢丝绳电动葫芦

4CC0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4CD0 环链电动葫芦

4CE0 气动葫芦

4CF0 防爆气动葫芦

4CG0 带式电动葫芦

4D00 机械式停车设备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4D10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20 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30 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40 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50 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60 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70 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80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90 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停车设备

9000 客运索道

9100 客运架空索道

9110 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

9120 循环式客运架空索道

9200 客运缆车

9210 往复式客运缆车

9220 循环式客运缆车

9300 客运拖牵索道

9310 低位客运拖牵索道

9320 高位客运拖牵索道

B900 客运索道部件

B910 客运索道驱动迂回装置

B920 客运索道抱索器

B930 客运索道运载工具

B940 客运索道托压索轮组

6000 大型游乐设施

6100 观览车类

6110 观览车系列

6120 飞毯系列

6130 太空船系列

6140 摩天环车

6150 海盗船系列

6160 组合式观览车系列

6200 滑行车类

6210 单车滑行车系列

6220 多车滑行车系列

6230 滑道系列

6240 激流勇进

6250 弯月飞车系列

6260 组合式滑行车系列

6300 架空游览车类

6310 电力单轨列车系列

6320 电力双轨列车系列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6330 组合式架空游览车系统

6340 脚踏车系列

6400 陀螺类

6410 陀螺系列

6420 组合式陀螺系列

6500 飞行塔类

6510 旋转飞椅系列

6520 青蛙跳系列

6530 探空飞梭系列

6540 观览塔系列

6550 组合式飞行塔系列

6600 转马类

6610 转马系列

6620 荷花杯系列

6630 滚摆舱系列

6640 爱情快车系列

6650 组合式转马系列

6700 自控飞机类

6710 自控飞机系列

6720 章鱼系列

6730 组合式自控飞机系列

6800 赛车类

6810 场地赛车系列

6820 越野赛车系列

6830 组合式赛车系列

6900 小火车类

6910 内燃机驱动小火车

6920 电力驱动小火车

6A00 碰碰车类

6A10 碰碰车系列

6B00 电池车类

6B10 电池车系列

6C00 观光车类

6C10 内燃观光车系列

6C20 蓄电池观光车系列

6D00 水上游乐设施

6D10 峡谷漂流系列

6D20 水滑梯系列

6D30 造浪机系列

6D40 碰碰船系列

6D50 水上自行车系列

6D60 组合式水上游乐设施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6.00E+00 无动力游乐设施

6.00E+10 高空蹦极系列

6.00E+20 弹射蹦极系列

6.00E+30 小蹦极系列

6.00E+40 滑索系列

6.00E+50 空中飞人系列

6.00E+60 系留式观光气球系列

6.00E+70 组合式无动力游乐设施

B600 游乐设施部件

B610 蹦极绳

F000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7310 安全阀

F110 水位表

F120 水位控制报警装置

F130 压力控制报警装置

F140 温度控制报警装置

F150 燃烧连锁保护装置

F210 液位计

F220 爆破片

F230 紧急切断阀

F240 过流保护装置

F250 快开门连锁保护装置

F260 气瓶瓶阀

F270 气瓶减压阀

F280 液位限制阀

F2A0 氧舱测氧仪

F710 超压限制装置

F720 测压调压装置

F730 检漏装置

F740 阴极保护装置

F310 限速器

F320 安全钳

F330 缓冲器

F340 电梯门锁装置

F350 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F360 含有电子元件的电梯安全电路

F370 电梯限速切断阀

F380 电梯控制柜

F390 曳引机

F410 起重机械起重量限制器

F420 起重机械起重力矩限制器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F430 起重机械起升高度限制器

F440 起重机械防坠安全器

F450 起重机械制动器

F610 游乐设施安全压杆

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资格证

⑴ 如何考特种设备检验资格证,有什么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要求,申报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试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申报锅炉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同,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锅炉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锅炉类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锅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锅炉类专业中专、理工科(非锅炉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锅炉类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锅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锅炉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经锅炉检验专业培训,从事锅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二、 申报压力容器、气瓶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化工机械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化工机械类专业中专、理工科(非化工机械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化工机械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经压力容器检验专业培训,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四) 具有高中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容器、气瓶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气瓶检验员资格考核(只限定期检验)。

三、 申报压力管道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中专、理工科(非化工机械、管道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管道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经管道检验专业培训,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四、 申报起重机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起重机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安全工程类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中专、理工科(非起重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气类、安全工程类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操作、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起重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instryinspection

五、 申报电梯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安全工程类助理工程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中专、理工科(非起重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安全工程类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起重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六、申报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汽车、工程车辆专业大戊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车辆(不含机车,下同)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厂内机动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汽车、工程车辆专业中专、理工科(非汽车、工程车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车辆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厂内机动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汽车、工程车辆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厂内机动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第十四条 申报架空索道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起重运输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起重运输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架空索道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起重运输专业机械类、电气类中专、理工科(非起重运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起重运输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架空索道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起重运输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架空索道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⑵ 起重机械类_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目录

专业咨询,可以联系 详见我的网络空间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械 桥式

起重机 A 通用桥式起重机 320t≥G>50t 制造许可 国家 按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有防爆性能的,按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电站桥式起重机 320t≥G≥1t

防爆桥式起重机

绝缘桥式起重机

冶金桥式起重机

架桥机 G≥1t

B 通用桥式起重机 50t≥G>20t 制造许可 省级

电动单梁起重机 G>10t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防爆梁式起重机 G≥1t

C 通用桥式起重机 20t≥G≥1t

电动单梁起重机 10t≥G≥1t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门式

起重机 A 通用门式起重机 320t≥G>50t

S≤50m;H≤16m 制造许可 国家 按额定起重量、跨度、高度向下覆盖

电站门式起重机 320t≥G≥1t

装卸桥 G≥1t 额定生产率向下覆盖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门式

起重机 B 通用门式起重机 50t≥G>20t

S≤50m;H≤16m 制造许可 省级 按额定起重量、跨度、高度向下覆盖

C 通用门式起重机 20t≥G≥1t

S≤50m;H≤16m

塔式

起重机 A 普通塔式起重机 315tm≥G•R>63tm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电站塔式起重机 G•R≤4000tm

塔式皮带布料机 额定生产率向下覆盖

B 普通塔式起重机 63tm≥G•R>40tm 制造许可 省级 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C 普通塔式起重机 G•R≤40tm

流动式

起重机 A 轮胎起重机 900tm≥G•R>200tm

60t≥G>20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履带起重机 1200tm≥G•R>300tm

100t≥G>40t

B 轮胎起重机 G•R≤200tm

G≤20t 制造许可 省级

履带起重机 G•R≤300tm

G≤40t

汽车起重机 G≥1t 型式试验 国家

随车起重机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械 铁路

起重机 A 蒸汽铁路起重机 320t≥G>60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内燃铁路起重机

电力铁路起重机 G≥1t

B 蒸汽铁路起重机 60t≥G>1t 制造许可 省级

内燃铁路起重机

门座

起重机 A 门座式起重机 60t≥G>1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电站门座起重机 G•R≤2000tm

B 港口台架起重机 G≥1t 制造许可 省级

固定式起重机

升降机 A 曲线施工升降机 G≥0.5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锅炉炉膛检修平台

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

电站提滑模装置

升船机

B 施工升降机 制造许可 省级 额定速度向下覆盖

简易升降机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升降作业平台

高空作业车 型式试验 国家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械 缆索

起重机 A 固定式缆索起重机 G≥1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摇摆式缆索起重机

平移式缆索起重机

辐射式缆索起重机

桅杆

起重机 B 固定式桅杆起重机 制造许可 省级

移动式桅杆起重机

旋臂式

起重机 C 柱式旋臂式起重机

壁式旋臂式起重机

平衡悬臂式起重机

轻小型

起重设备 A 输变电施工用抱杆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电站牵张设备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额定提升能力向下覆盖

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

内燃侧面叉车

插腿式叉车

前移式叉车

三向堆垛叉车

托盘堆垛车

防爆叉车 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械 轻小型

起重设备 B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G≥1t 制造许可 省级 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防爆气动葫芦

钢丝绳电动葫芦 G>10t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环链电动葫芦

气动葫芦

C 钢丝绳电动葫芦 10t≥G≥1t

环链电动葫芦

气动葫芦

机械式

停车设备 A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制造许可 国家 层数多少向下覆盖

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停车设备

安全保护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 型式试验 国家 按型号规格单独实施

力矩限制器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安全保护装置 起升高度限制器 型式试验 国家 按型号规格单独实施

防坠安全器

制动器

超大型

起重机械 桥式起重机 G>320t 单台实施,根据起重机械具体情况,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定

门式起重机 G>320t或S>50m

塔式起重机 G•R>315tm

电站塔式起重机 G•R>4000tm

轮胎起重机 G•R>900tm;G>60t

履带起重机 G•R>1200tm;G>100t

铁路起重机 G>320t

门座起重机 G>60t

电站门座起重机 G•R>2000tm

特殊类型

起重机械 型式特殊 根据起重机械具体情况,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定

进口各类

起重机械 各种型式 按所属类型、型式与级别起重机械的覆盖范围原则执行

注:1.受理机构注“国家”的是指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省级”的是指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一单位同时申请多种型式产品,其中有规定为“国家”受理的,该单位所有申请均由“国家”受理;

2.所有参数中V代表额定速度,电梯参数中的Q代表额定载荷,各类起重机中的G代表额定起重量,S代表跨度,H代表高度,G•R代表额定起重力矩(R代表幅度);

3.质量管理体系审查按级别向下覆盖,取得A级资格的,补充申请B级或C级同类或其它类型设备资格时,只进行相应等级设备型式试验,必要时补充审查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内容;

4.型式试验按表中同型式覆盖范围原则执行,不同类型设备型式试验分别进行。

⑶ 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怎理解

你好,你理解的很正确,你把第二条全看完,你就完全理解了。

第二条 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95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考核。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或者 *** 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是指起重机械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从事起重机械的机械安装修理、电气安装修理人员和指挥、司机等操作人员。

起重机械司索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和遥控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和管理。

⑷ 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维修要不要有资格证才能维修

特种设备起重机来械维修是要有资格证自才能维修的(现在的维修许可还没有取消)。

要取得起重机械制造或安装的单位进行维修。

以后可能不再颁发起重机械型游乐设施修理、改造许可,保留起重机械安装许可。

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承担相应的安装、修理、改造工作;

取得起重机械安装许可的单位可以承担相应的安装、修理工作(修理本单位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不需要取得许可)。

还有问题可继续问

⑸ 国家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对3吨以下的起重机械的最新规定免检吗

不是免检,是连检验都不用检验了,因为现在3吨以下或起升高度小于2米的起重机械已经不在特种设备目录中了,也就是说不属于特种设备了,随便干随便用,国家技术监督局不管了。

⑹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需要有资质的单位吗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可以自行保养(保养人需要取得设备作业许可证),但是维修是需要有资质单位处理的。

第五十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一)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

(二)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三)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第五十一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考核,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⑺ 中国特种设备资格证含哪些工种

你好,有11个种类,47个作业项目。

锅炉作业:

一级锅炉司炉

二级锅炉司炉

三级锅炉司炉

一级锅炉水质处理

二级锅炉水质处理

锅炉能效作业

压力容器作业: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氧舱维护保养

气瓶作业: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车用气瓶充装

压力管道作业:

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带压封堵

带压密封

电梯作业:

电梯机械安装维修

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电梯司机

起重机械作业:

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

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

起重机械指挥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塔式起重机司机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流动式起重机司机

升降机司机

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道安装

客运索道维修

起重机械指挥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塔式起重机司机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流动式起重机司机

升降机司机

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道安装

客运索道维修

客运索道司机

客运索道编索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大型游乐设施安装

大型游乐设施维修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水上游乐设施操作与维修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车辆维修

叉车司机

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

内燃观光车司机

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安全阀校验

安全阀校验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金属焊接操作

非金属焊接操作

详见: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

(2011年第95号)

⑻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起重机械A5,对考这个证书有很多疑问,请了解的人帮忙解答,谢谢!

首先你应该考虑你考这个证有多大用处,这是主要问题。

以后这个证有可能取消,你看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并没有强制要求。

还有问题可继续问。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4.2 安全管理人员

2.4.2.1 安全管理负责人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按照本规则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3)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员配备;

(4)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5)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并且提出处理意见;

(7)当安全管理员报告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应当停止使用时,立即作出停止使用特种设备的决定,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2.4.2.2 安全管理员

2.4.2.2.1 安全管理员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是指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3)组织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4)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

(6)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

(7)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8)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9)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4.2.2.2 安全管理员配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员。按照本规则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qa锅炉的;

(2)使用5台以上(含5台)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3)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

(4) 使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工业管道的;

(5) 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

(6) 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20台)的。

除前款以外的使用单位可以配备 *** 安全管理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⑼ 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不需要取得。

⑽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

1.桥式、门式起重机(A),流动式起重机(A),门座式起重机(A)

1.1人员

1.1.1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1.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安装方案设计、吊装、焊接、调试、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1.1.3技术人员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1.1.4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4人。

1.1.5作业人员

安装人员不少于8人,指挥不少于2人,司机不少于2人,焊工不少于2人,电工不少于3人。

1.1.6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1.2工作场所

(1)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300m2;

(2)仓库面积不小于200m2。

1.3安装设备

应当具有以下安装设备:

(1)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2台;

(2)电焊机不少于2台;

(3)切割设备不少于2台;

(4)手拉葫芦;

(5)千斤顶;

(6)力矩扳手。

2.桥式、门式起重机(B),流动式起重机(B),门座式起重机(B)

2.1人员

2.1.1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1.2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安装方案设计、吊装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焊接、调试、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1.3技术人员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1.4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人员2人。

2.1.5作业人员

安装人员不少于5人,指挥至少1人,司机至少1人,焊工至少1 人,电工至少1人。

2.1.6安装项目负责人

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2.2工作场所

(1)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100m2;

(2)仓库面积不小于50m2。

2.3安装设备

应当具有以下安装设备:

(1)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2台;

(2)电焊机不少于2台;

(3)切割设备不少于2台;

(4)手拉葫芦;

(5)千斤顶;

(6)力矩扳手。

3.机械式停车设备、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

3.1人员

3.1.1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安装方案设计、吊装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焊接、调试、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1.3技术人员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1.4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4人。

3.1.5作业人员

安装人员不少于6人,指挥不少于2人,司机不少于 2人,焊工不少于2人,电工不少于2人。

3.1.6安装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3.2工作场所

(1)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200m2;

(2)仓库面积不小于100m2。

3.3安装设备

应当具有以下安装设备:

(1)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2台;

(2)电焊机不少于2台;

(3)切割设备不少于2台;

(4)手拉葫芦;

(5)千斤顶;

(6)力矩扳手。

政策引导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等3个目录已精简整合,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