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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本科院校代码(2021年本科一批院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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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4 17: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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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学本科专业目录

2022年重庆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重庆 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 工作 ,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 校招 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科技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重庆科技学院

院校代码:11551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创建于1951年,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为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校址: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硕士、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七条  学校现占地1986亩,图 书 馆藏书196万余册,并拥有大批数字化信息资源。学校现有全日制 研究生 、本科生、 留学 生等在校学生2万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2022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计70个,其中26个普通本科专业按10个大类进行招生,学生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所包含专业名称如下。

1.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2.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3.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

4.工商管理类(包含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5.材料类(包含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功能材料、焊接技术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

6. 计算机 类(包含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专业)

7.化学类(包含应用化学、化学专业)

8.化工与制药类(包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专业)

9.地质类(包含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

10.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艺术 与科技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 就业 状况、历年招生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不超过普通本科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生源省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在 高考 改革省份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1.普通类本科专业每学年 学费 4625—6250元/人;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学费11500元/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每学年学费25000元/人;每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人。

2.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 学习 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分专业收费标准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一并公布,并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批准、 新生 入学须知中通知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芬兰哈格-赫利尔应用科技大学(Haaga-Helia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合作举办物流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采用4+0双学位模式,招生规模为60人/年。学生本科 毕业 且达到授位条件,颁发重庆科技学院本科毕业 证书 ,同时颁发重庆科技学院与哈格-赫利尔应用科技大学学位证书。该项目引进的专业核心课程由哈格-赫利尔应用科技大学派专业教师在重庆科技学院校内或线上(疫情期间)进行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条件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教育部规定制定的考生加分政策和投档规则,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3.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实施 平行志愿 模式设置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4.对普通类别进档考生( 内蒙古 自治区除外),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规则录取。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 志愿 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同分排序规则(特殊类型除外)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使用省级平行志愿批次同分排序规则比较。

(2)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或三门选考科目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7.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类),对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无法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8.艺术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1)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

(2)在实施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招生计划数100%设定调档比例录取,并按投档分数公布相关录取信息。

(3)在考生的高考文化课、专业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比较专业成绩,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9.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按《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六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均到大学城校区(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就读。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奖贷助措施

1.设置了十余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2.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学生进校后转专业按《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重庆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以当年发布的有关工作通知为准。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颁发重庆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招生监督及联络

第二十一条  监督申诉

重庆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022134

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邮编:401331

2.联系电话:023-65026868,65022363

3.邮箱:[email protected]

4.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5.重庆科技学院微信公众号:cqust-xwzx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从事代办招生事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公布内容为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授权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山西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西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 考试 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二、院校代码:10118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 本科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临汾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太原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山西师范大学设立全日制本科生招生 工作 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条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师范大学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第五条  山西师范大学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学校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区、市) 高考 报 名人 数、 毕业生 就业 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 校招 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 平行志愿 投档同分段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 分数线 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八条  山西师范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航空服务 艺术 与管理专业考生须同时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

第九条  公费师范生录取

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按各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一、文史类、 理工 类专业录取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山西省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山西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音乐学: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 体育 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山西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条  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

报考我校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定向县(区)所在地市生源,录取按照定向县(区)生源优先原则,先录取定向县(区)生源报考考生,生源不足时,再录取定向县(区)所在地市生源报考考生;录取时生源所在县(区)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山西省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据上述录取原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非公费师范生、非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

一、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投档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3.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按生物科学类招生,被生物科学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根据考生兴趣、专业培养需要和相关专业分流规定分选具体专业。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音乐学:进档考生分行当(各行当计划以当年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声乐、钢琴、手风琴各项目如一志愿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 民族 乐器中竹笛、唢呐、二胡、琵琶、古筝、扬琴、民族打击乐各项目一志愿如有缺额,按上述行当顺序依次增加1人至有生源行当,依次重复至计划完成,如还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西洋乐器中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圆号、小号、大号、长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西洋打击乐各项目一志愿如有缺额,按上述行当顺序依次增加1人至有生源行当,依次重复至计划完成,如还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若一志愿录取结束,民族乐器计划仍有缺额,按竹笛、唢呐、二胡、琵琶、古筝、扬琴、民族打击乐、钢琴、声乐各行当顺序依次增加1人至有生源行当,依次重复至计划完成;西洋乐器计划仍有缺额,按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圆号、小号、大号、长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西洋打击乐、钢琴、声乐各行当顺序依次增加1人至有生源行当,依次重复至计划完成。

舞蹈学: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额,则增加至女生(男生)。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书 法学: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4+文化成绩/7.5*0.6)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成绩/300*100*0.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

1.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降分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五章  学历、学位 证书

第十四条  我校学生 学习 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号)及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 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 学费 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六条  艺术类、体育类及提前单独招生录入我校的学生,进校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申请或申请时间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度山西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山西师范大学网址:

招生办电话:0351-2051067   邮编:030031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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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黔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贵州 黔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黔南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结合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黔南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黔南科技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4152013649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上级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办,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 理工 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2年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含少数 民族 预科班等计划。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招生 考试 机构协调下,学院可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学院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 新生 的依据。

第十五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 志愿 ,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随机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没有级差要求。

第十六条 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模式的省,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第十七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生源省投档规则,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在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时,若遇考生 高考 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第十九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1、 艺术 类专业招生录取。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按语文、外语、综合的顺序成绩进行比较,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若语文成绩相同则录取外语成绩较高的考生,以此类推。

2、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仅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在贵州大学完成一年预科班 学习 ,考试合格后,升转到学院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条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语种。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

第二十四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院有“奖、助、勤、贷、免”学生资助体系,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报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针对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学校均按规定标准减免 学费 3830元,此外另设专项助学金10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为优秀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竞赛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优秀团队奖等。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

 第七章 毕业 (学位) 证书

第二十六条 毕业颁证: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黔南科技学院”毕业证 书 并以此具印,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毕业生 ,授予“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涟江街道办事处建设西路300号

邮政编码:550600

咨询电话:0854-7061501;7061538;7079998

学院网址: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贵州黔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州黔南科技学院招生办

2022年4月13日

2022高考志愿填报学校代码

2022年高考院校代码查询方法:

1、通过《考生报考指南》查询

《考生报考指南》上都有标注高考院校代码,考生拿到学校发的《考生报考指南》后,就可以直接翻书查询。如果学院代代码有变动,考生也可以第一时间了解。

2、通过APP查询

目前支付宝、微信等相关APP有开通市民中心“教育高考”服务,通过APP点击“高校名单查询”,进入搜索面后,输入“学校名称”即可查询。也可以使用大范围搜索,比如搜索“北京”地区的高校代码等等。

3、通过《高校招生简章》查询

考生会收到许多大学的招生简章,每个学校里的招生简章里,都会明确标明自己的学院代码。考生可以通过自己感兴趣的大学招生简章里,直接了解自己想要的院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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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高招院校代号,4位数的?

2022年河南省高校的院校代号是4位数的,其中第一位数字代表招生类别,1代表一批重点大学,2代表二本院校,3代表三本院校;后三位数字分别为河南省内各高校的序号。例如:河南师范大学的院校代号为1201、郑州大学为1302、安阳师范学院为1303。

2021年大学本科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