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过监狱。
2002年4月2日,北京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分局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公司和北京晓庆经典广告公司涉嫌偷税立案调查。
2002年4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根据获取的证据,依法对涉案责任人靖军和前任会计方利刑事拘留,5月30日,上述二人被依法逮捕。
2002年6月20日,刘晓庆被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03年8月16日,刘晓庆因有悔过表现和筹款补缴税款的愿望,被取保候审。最后刘晓庆被无罪释放。
最终,2004年7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及总经理靖军偷税案作出宣判,公司被判处罚金710万元,刘晓庆妹夫靖军以偷税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因此,从2002年6月20日到2003年8月16日,刘晓庆因为涉嫌偷税度过了422天的牢狱生活。著名演艺界人士张俊以也因犯罪在此期间入狱服刑,后来有记者在采访他时问:刘晓庆曾因为逃税在秦城监狱服刑,你见过她没有?张答:见过,她住329号房,监狱里男女犯人只有在放风的时候有可能碰面。……
做过的,因为偷税,圈上说好像还有吸毒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