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岗:1954年8月17日自杀。
1954年2月17日,第一次自杀未遂;1954年8月17日自杀成功。
高岗(1905-1954),男,陕西省横山县武镇乡高家沟村人;原名高崇德,字硕卿;贫苦农民家庭出身。陕甘边革命根据地领导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4年2月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因同饶漱石进行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受到揭发和批判,1954年8月17日自杀身亡;1955年3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决议,开除其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本文由作者笔名:绝起算间 于 2023-04-01 19:44:02发表在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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