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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和部队是干什么的(维和部队是干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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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3 08: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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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是制止冲突,恢复和平。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 在1956年建立第一支联合国维和部队时,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曾经提出了著名的维和三原则:

1、维和行动不得妨碍有关当事国之权利、要求和立场,需保持中立,不得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

2、维和行动必须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才能实施;

3、维和部队只携带轻武器,只有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力。

人们把这三项原则概括为中立的原则、统一的原则和自卫的原则,并称之为哈马舍尔德三原则。 哈马舍尔德三原则是联合国传统维和行动的基本准则。

80年代末期以前的维和行动,都是以哈马舍尔德三原则为基本依据的。哈马舍尔德三原则对联合国近四十年的维和行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扩展资料:

活动形式

派遣军事观察团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另一种形式。联合国向冲突地区派遣军事观察组,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观察组的人员由联合国成员国提供,由非武装的军官组成。

它的使命是维持和平行动。在执行任务时,观察员不能携带武器,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卷入冲突的任何一方,更不能干涉所在国的内政。它的具体职责视情况和需要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监督停战或停火、撤军;观察、报告冲突地区的局势;执行脱离接触协议;

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联合国决议赋予的其他使命。派遣军事观察组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临时措施,均有一定的期限,视情况需要由安理会决定可延期。

冷战后,随着地区冲突的增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次数增多,规模扩大,维和行动的性质和作用也往往超出传统的职责范围,造成联合国经费严重不足。为此,除维持和平部队以外国联合国也借助成员国自愿组成的多国部队参与维和行动。

多国部队的费用一般由参加国支付。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多国部队士兵身着自己国家的军装,主要标记是联合国的旗帜以及联合国徽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维和部队

  当然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啦,看看详细资料吧: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
  United Nations Peacekeeping Forces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是根据有关联合国决议建立的一支跨国界的特种部队,成立于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际。它受联合国大会或安全理事会的委派,活跃于国际上有冲突的地区。维和部队士兵头戴天蓝色钢盔或蓝色贝雷帽,上有联合国英文缩写“UN”,臂章缀有“地球与橄榄枝”图案。凡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人员,必须被送到设于北欧4国的训练中心接受特种训练,以熟悉维和部队的职能、宗旨、任务和进行特种军事训练。联合国维和部队执行任务时跟各国特种部队不同,它必须公开自己的存在,必须行进在最引人注目的公路、广场、热闹地段等公开场合。
  联合国维和部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一种形式,其另两种形式是军事观察团和多国部队。
  (1)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
  部队成本开销
  部队成本花费,自从冷战结束后,就有显著上升。1993年,年度联合国维和成本些微减少成了36亿美金,反映了在南斯拉夫和索马利亚的花费有多高。1998年, 成本减少到10亿美金以下.但是不久又发生大规模行动,2001年上升到30亿美金。 2004年,核准预算是28亿美金,但是总数实际更高。 最新的财政年度2006年6月30日结束,联合国维和成本达50亿美金。
  所有联国成员国理论上都要根据一特定通过的规定平均分摊所有成本. 虽然有此规定, 2004年7月止还是总共有12亿美金的各国欠款。
  各国参与情况
  联合国宪章规定各国必须参与维和行动, 所有联合国成员都要提供安理会所需的部队和设备. 自从1948年以来将近130国提供军队或警力维和.但是详细纪录哪一国提供多少人参加哪些任务的数据并未公开 , 但是估计56年间有一百万士兵或警察在联合国的旗帜下而战过. 2008年3月,113国贡献出88,862军力和警察为常备可调动人力.
  尽管有大量的贡献军力,但是最大的金钱负担还是落到发达国家群中.而10大人员兵力主要提供国如下 巴基斯坦 (10,173), 孟加拉国 (9,675), 印度 (9,471), 尼泊尔 (3,626), 约旦 (3,564), 乌拉圭 (2,583), 意大利 (2,539), 加纳, 尼日利亚和法国.
  维和行动指挥者,也就是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 提醒成员国「提供良好装备,良好训练和有纪律部队(警察)给维和行动是所有成员国义务.不应只有南半球国家孤独的承担」.
  2008年3月,除了军队外, 5,187名国际人士, 2,031名联合国义工和12,036名地方人员 也参加维和行动.
  2008年4月止,100国共有2,468人的兵力在维和中被杀.[4] 前三如下印度 (127), 加拿大 (114) 加纳 (113). 在55年中1993-1995年被杀人数就占13%.
  发展中国家参加维和部队还高过发达国家. 主因是兵员来自较小的国家可以帮助冲淡帝国主义色彩. 例如,2005年12月, 厄利垂亚当维和任务准备进行时 把所有美洲,俄罗斯, 欧洲,加拿大藉的人驱逐出境。另外原因是发达国家多担任出钱的角色.联合国提供捐兵国每一兵每月1000美金, 加上装备提供. 这些都是来自发达国家.而且装备和训练也可算是薪水的一种,联合国维和任务可以使这些发展中国家维持自己的军队员额又不必花大钱. 只有4.5%维和的兵员和平民来自欧盟国家只有不到1%来自美国 联合国为帮助维护和恢复冲突地区的和平而组织的有军事人员参与的、但无强制执行权力的武装力量。简称维和部队。《联合国宪章》没有关于维和部队的规定。维和部队是联合国在解决地区冲突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是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方面的一项创新。

维和部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使者。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要目的是遏制冲突的扩大或防止冲突的再起,并为冲突的最终政治解决争取时间,创造条件。联合国维和行动大体可分为两类:维和部队和军事观察团。前者一般由武装的军事人员组成,后者一般由非武装的军事人员组成。它们的任务是监督停火、停战、休战和撤军;观察并报告冲突地区的局势;隔离冲突各方,协助恢复冲突地区治安或维持冲突地区秩序;运送和保护人道主义援助;监督大选或公民投票等。

维和部队一般由安理会(个别情况下由大会)决定、组织和领导,并由秘书长指挥,通常具有以下4个特点:①须事先征得驻在国及其他有关各方的同意;②行动中严守中立,不干涉驻在国内政或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③除自卫外不得使用武力;④维和行动是临时的和非持久的。

自1948年联合国首次在中东建立停战监督组织至1994年联合国派往塔吉克军事观察团,联合国共进行34次维和行动。联合国维和行动大体可分为4个阶段:①早期阶段(1948~1955)。联合国先后派出两个军事观察团;②发展阶段(1956~1978)。联合国曾先后进行11次维和行动;③停滞阶段(1978~1987)。因美苏全面冷战,联合国没有出台新的维和行动;④振兴阶段(1988~1994)。因冷战的结束和东西方关系的缓和,联合国先后启动了21次维和行动。

维和部队对维护世界和平作出了重大贡献,并因此于1988年获诺贝尔和平奖。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是根据有关联合国决议建立的一支跨国界的特种部队,成立于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际。联合国维持和平始于1948年6月,当时安全理事会授权在中东部署联合国军事观察员。其受联合国大会或安全理事会的委派,活跃于国际上有冲突的地区。特派团的任务是监督以色列与其阿拉伯邻邦之间的《停战协定》——这一行动被称为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

自此,联合国已部署了69个维持和平行动,其中56个是1988年以来开展的。近些年,共有数十万名军事人员和数万名联合国警察以及来自超过120个国家的文职人员参加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联合国维和部队的主要职能是监督停战或停火、撤军;观察、报告冲突地区的局势;执行脱离接触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联合国决议赋予的其他使命。派遣军事观察组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临时措施,均有一定的期限,视情况需要由安理会决定可延期。

冷战后,随着地区冲突的增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次数增多,规模扩大,维和行动的性质和作用也往往超出传统的职责范围,造成联合国经费严重不足。

为此,除维持和平部队以外国联合国也借助成员国自愿组成的多国部队参与维和行动。多国部队的费用一般由参加国支付。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多国部队士兵身着自己国家的军装,主要标记是联合国的旗帜以及联合国徽章。

联合国维和部队不能主动攻击。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是根据有关联合国决议建立的一支跨国界的特种部队,成立于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际。它受联合国大会或安全理事会的委派,活跃于国际上有冲突的地区。维和部队士兵头戴天蓝色钢盔或蓝色贝雷帽,上有联合国英文缩写“UN”,臂章缀有“地球与橄榄枝”图案。凡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人员,必须被送到设于北欧4国的训练中心接受特种训练,以熟悉维和部队的职能、宗旨、任务和进行特种军事训练。联合国维和部队执行任务时跟各国特种部队不同,它必须公开自己的存在,必须行进在最引人注目的公路、广场、热闹地段等公开场合。联合国维和部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一种形式,其另两种形式是军事观察团和多国部队。

(1)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有两个显著的特征:

一、是非强制性。它的进驻与活动,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其中15个联合国成员国中,最少有9个国家赞成,而且中、美、英、俄、法5个常任理事国没有投反对票),然后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进驻后,一旦该国政府提出撤军要求,必须立即撤出。

二、它具有鲜明的中立性,其成员必须来自与冲突双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国家。它不同于一支真正的军队,它没有战场,没有敌人,是一支政治外交部队。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在执行任务时,除进行自卫外,不得擅自使用武力。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卷入冲突任何一方,更不能干涉所在国内政。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总司令是联合国秘书长。部队的人员由联合国成员国自愿提供。维持和平部队是由武装部队的分遣队组成,士兵可以配备轻型防御性武器,因该支军队必须统一着蓝色盔帽或蓝色贝雷帽,所以亦称“蓝盔”部队(蓝色象征和平)。

(2)派遣军事观察团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另一种形式。联 合国向冲突地区派遣军事观察组,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观察组的人员由联合国成员国提供,由非武装的军官组成。它的使命是维持和平行动。在执行任务时,观察员不能携带武器,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卷入冲突的任何一方,更不能干涉所在国的内政。它的具体职责视情况和需要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监督停战或停火、撤军;观察、报告冲突地区的局势;执行脱离接触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联合国决议赋予的其他使命。派遣军事观察组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临时措施,均有一定的期限,视情况需要由安理会决定可延期。

(3)冷战后,随着地区冲突的增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次数增多,规模扩大,维和行动的性质和作用也往往超出传统的职责范围,造成联合国经费严重不足。为此,除维持和平部队以外国联合国也借助成员国自愿组成的多国部队参与维和行动。多国部队的费用一般由参加国支付。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多国部队士兵身着自己国家的军装,主要标记是联合国的旗帜以及联合国徽章。

维和行动主要分为两类:由秘书长直接领导的联合国维和行动(有军事观察团和维和部队两种形式)和由安理会批准、秘书长授权、由地区组织或大国参与指挥的维和行动(有多国部队和“人道主义干预部队”两种形式)。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至2000年5月,联合国已组织68次维持和平行动,共投入了75万多军人、警察和民政人员。其目的已从传统的监督停火、居中斡旋,扩大到开展预防性外交、维持和平与重建和平。其任务包括监督停火、停战、撤军;使冲突双方脱离接触;观察、报告局势;帮助执行和平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维持冲突地区的治安等。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维和行动的任务范围也逐渐扩大,涉及到监督选举、全民公决、保护和分发人道主义援助,以及帮助扫雷和难民重返家园等许多非传统性的工作。参与维和队伍的人员除了军事人员以外,还有民事警察和文职人员。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在维护和恢复地区和平和帮助解决地区冲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它的职能和作用也越来越为世人瞩目。1988年挪威诺贝尔奖委员会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这支头戴蓝色贝雷帽的部队。

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军人和警察)总数至1996年9月12日为3万人。1986—1991年期间,维和费用平均每年约3.8亿美元,1992年猛增至17.3亿美元,1993年又增至约36亿美元。1995年联合国的维和经费为28亿美元,其中波黑维和一项就占了一半。1996年的维和经费为16亿美元。从1948年联合国派出第一支维持和平部队到1998年10月,已有1500多名联合国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丧生。其中,牺牲最多的是加拿大士兵,然后依次是印度、法国、英国和加纳。

从1945年联合国成立起,共有110个国家派出过维和人员。至1996年9月1日,5个出兵最多的国家为:巴基斯坦(1719人)、俄罗斯(1177人)、孟加拉国(1184人)、印度(1203人)和巴西(1203人)。1994年11月,联合国秘书长加利设立联合国扫雷基金,从而为联合国的扫雷计划建立了专门的资金来源。1995年7月5-7日,联合国人道事务署主持的国际扫雷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目的是为联合国在世界各地的扫雷活动征集资金。会议共筹集资金2000万美元。

1998年10月29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对会员国向联合国提供维和人员的最低年龄作了规定:会员国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的民事警察和观察员的最低年龄应不小于25岁。中国从八十年代后开始对维和行动采取区别对等积极支持的态度。1988年9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1989年,中国首次派人参加了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时期协助团,帮助纳米比亚实现从南非独立的进程。1992年4月,中国正式第一支“蓝盔”部队--军事工程大队赴柬埔寨执行任务。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  United Nations Peacekeeping Forces
  是根据有关联合国决议建立的一支跨国界的特种部队,成立于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际。它受联合国大会或安全理事会的委派,活跃于国际上有冲突的地区。维和部队士兵头戴天蓝色钢盔或蓝色贝雷帽,上有联合国英文缩写“UN”,臂章缀有“地球与橄榄枝”图案。凡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人员,必须被送到设于北欧4国的训练中心接受特种训练,以熟悉维和部队的职能、宗旨、任务和进行特种军事训练。联合国维和部队执行任务时跟各国特种部队不同,它必须公开自己的存在,必须行进在最引人注目的公路、广场、热闹地段等公开场合。
  联合国维和部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一种形式,其另两种形式是军事观察团和多国部队。
  (1)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 维和部队是国际警察,维护世界和平,伸张正义(有待考察)。主要打击侵略性军事方针的国家或者组织,扫除恐怖主义。 维和部队都是由各国军方派遣的,主要任务是制止冲突,恢复和平;而维和警察则由各国警方派遣,执行民事任务,履行警察职能。相对来说,维和警察的职能范围较广,所受限制较少。最近我国向苏丹和黎巴嫩派驻的就是维和部队。2001年,中国应联合国要求,第一次向东帝汶派遣维和警察。之后又向海地等国派遣了维和警察。
维和行动主要分为两类:由秘书长直接领导的联合国维和行动(有军事观察团和维和部队两种形式)和由安理会批准、秘书长授权、由地区组织或大国参与指挥的维和行动(有多国部队和“人道主义干预部队”两种形式)。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至2000年5月,联合国已组织68次维持和平行动,共投入了75万多军人、警察和民政人员。其目的已从传统的监督停火、居中斡旋,扩大到开展预防性外交、维持和平与重建和平。其任务包括监督停火、停战、撤军;使冲突双方脱离接触;观察、报告局势;帮助执行和平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维持冲突地区的治安等。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维和行动的任务范围也逐渐扩大,涉及到监督选举、全民公决、保护和分发人道主义援助,以及帮助扫雷和难民重返家园等许多非传统性的工作。参与维和队伍的人员除了军事人员以外,还有民事警察和文职人员。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在维护和恢复地区和平和帮助解决地区冲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它的职能和作用也越来越为世人瞩目。1988年挪威诺贝尔奖委员会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这支头戴蓝色贝雷帽的部队。

联合国维和部队是指的经过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后决定向目标任务区域派出的多国防御性部队。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要求是唯一有权力和责任,采取集体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组织结构。想要派驻维和部队需要安理会15个成员国内至少9个国家表决同意,而且必须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

一般而言维和任务都是在政治协商后达成初步停火协议之后,才派驻到任务区域的,维和任务包括两大类:监督停火和和平维护。

监督停火,这主要是在休战区和停战区设立,由非武装的维和监督团负责。监督交战双方停火,巡逻重点区域、负责双方沟通协商以及进行相关调查活动。维护和平,主要是在任务区执行监督撤军和分离冲突方等任务。参与的否是携带武器的武装维和部队。他们任务范围很广包括情报搜集、监督停火、人道主义支援、维持治安、保护难民等。

联合国维和部队由各成员国派出,大多以发展中国家居多,因为相关维和经费的待遇还是不错的。维和部队直属于联合国秘书长,其日常开销和补给也都由联合国维和经费负担。执行一项任务一般有三个人负责直接领导,秘书长特使、军事指挥官、行政长官。前者负责该项维和任务的全局工作,包括政治沟通、协调斡旋和情况汇报。军事指挥官负责统领指挥维和部队,一般由派遣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担任。行政长官负责后勤和补给相关工作。

执行的由于是非作战任务,多以陆军和武装警察为主,多是轻步兵,没有什么重型武器,配备的也基本都是普通装甲车。这些武器装备只能用于自卫。维和人员都佩戴蓝色的头盔或者贝雷帽,而车辆都换成专门的白色涂装和涂上联合国标识。这些都是为了增加辨识度,力求醒目,所以联合国维和部队也被称为“蓝蓝部队”。执行特别援建任务的可能还有一些工程兵部队,另外还有一些可能为军事医疗人员。

目前总共有11万维和人员,其中武装维和人员有8万人左右,目前每年的经费大概67亿美元。当前联合国在全球总共有16个维和任务,其中15个维持和平行动特派团和1个阿富汗政治特派团(联阿援助团)。冲突最为严重的还是非洲地区和亚洲,从这其实也反映出一个问题贫穷是导致战争与冲突根本原因,而另外就是教派和民族矛盾是激化冲突和矛盾的主要原因。冲突多发生在一国范围之内,相反国与国之间因为领土和主权纷争所导致的冲突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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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和部队,顾名思义,就是用来维护世界和平。维和部队来源于联合国对世界上已经存在国家和地区中的有些地区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仍然处于不和平状态,所以就需要联合国的维和部队进行地区和平的维护,以及当地人民的解放。其主要的目的就是防止冲突的扩大,解救战争中的平民。

维和部队的派遣必须根据联合国章程,在五个常任理事国没有反对的时候才能派遣。在进行维和行动的时候,不能妨害相关国家的权利,立场必须保持中立;维和部队进行任务执行的时候只能携带轻武器,只有自卫的时候才能发起反击。

维和部队的作用如下:(1)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2)打击世界上的动乱活动。(3)维护世界和平秩序。(4)帮助当地进行基建恢复、医疗救援以及排雷等相关任务


拿中国的维和部队来举例子。中国的维和部队的人员主要分为两种,其一是战斗人员,主要是工程兵,他们当面临冲突的时候提供必要的火力支持,保证其他的人员的安全;其二是陆军海军或者空军的相关军官,作为军事观察员,他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不能携带武器,必须严格保持中立的态度,不能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监督停战或者停火、撤军、观察局部地区的冲突,执行脱离协议。此外,还有相关的医疗兵,负责相关的医疗救助的问题。所以维和部队不属于特定的兵种,而是由各个不同的兵种进行组合。根据任务的需要,在不同的兵种按比例选择,从而组成维和部队。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是根据有关联合国决议建立的一支跨国界的特种部队,该部队成立于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际。其受联合国大会或安全理事会的委派,活跃于国际上有冲突的地区。维和部队士兵头戴天蓝色钢盔或蓝色贝雷帽,上有联合国英文缩写“UN”,臂章缀有“地球与橄榄枝”图案。凡是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人员,必须被送到联合国指定的培训中心,接受特种训练,以此来熟悉维和部队的职能、宗旨、任务和进行特种军事训练,也就是说,联合国维和部队的任务是维护战乱地区的和平,他们的兵种属于特种部队。



就如这支部队的名称那样,维和部队是维护战乱国家的和平,为遭受战火涂炭平民百姓送去希望。战争,不仅是给交战争双方带来人道主义灾难,而且也使全球环境更加恶化。 战争破坏了人类在和平时期宁静的生活和美好的家庭;对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灾难,而维和部队的存在就是要守卫战火中的一丝宁静,除了维护和平之外,这支部队还会支援当地建设,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当然,维和部队在执行任务当中,帮助战乱国家搞基建以及帮助他们排雷,都是维和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自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以来,中国维和工兵部队共修筑修复道路1万多公里、架设维修桥梁207座、排除爆炸物7500多枚;运输部队共运送物资21 万吨、行驶里程350万公里,医疗部队共接诊近3万例病人。

这一连串惊人的数字,不仅证明了中国蓝盔部队的优异表现,还反映出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一个明显特点,走出国门的都是工兵、医疗、运输等保障部队,从没有一支进攻性部队踏上异国他乡的土地,这清楚地表明了我们所主张促进共同发展,建立和谐世界的外交理念。

经过一番了解之后得知,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直到上个世纪末,联合国累积组织68次维持和平行动,共投入了75万多军人、警察和其他武装人员。其目的已从传统的监督停火、居中斡旋,扩大到开展预防性外交、维持和平与重建,维和部队都是由联合国指派的各国军方派遣的,主要任务是制止冲突,恢复和平,而维和警察则由各国警方派遣,执行民事任务,履行警察职能,相对来说,维和警察的职能范围较广,所受限制较少,这是因为联合国维和部队近乎是一支全能的特种部队。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维和行动的任务范围也逐渐扩大,涉及到监督选举、全民公决、保护和分发人道主义援助,以及帮助扫雷和难民重返家园等许多非传统性的工作。参与维和队伍的人员除了军事人员以外,还有民事警察和文职人员,这样一来,更加有利于维持和平的同时,恢复地区和平和帮助解决地区冲突。

维和部队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部队,对国外派遣维和部队,既是维护当地基本社会治安,又有保护本国利益的考虑。主要作用是维持和平、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他们是根据联合国决定建立的一支跨国界的特种部队。 维和部队是维护世界各个地区和平的队伍,他们属于海陆军综合兵种,负责维护处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