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户口本上面孩子的籍贯要填写孩子出生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
法律依据:
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
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 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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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填写的注意事项:
一、籍贯的填写一般以:
1、某人的太祖父(或高祖父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2、太祖母(或高祖母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3、外太祖父(或外高祖父或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4、外太祖母(或外高祖母或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二、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大多数与祖父的出生地、户籍地是一致的。如果祖父出生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也最好填写长期居住地一致的出生地或者户籍地作为籍贯。
还是无法确认的,可以综合祖父往上直系亲属的籍贯、祖父的出生地与户籍地、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的具体情况,向管理使用该资料的单位或部门咨询,一经确认,非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因档案资料的矛盾冲突带来新的困扰。
三、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籍贯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填写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若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若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籍贯,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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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籍贯的区别: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 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
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地不是户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或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分配从外地迁移或近代时才移民到新地方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籍贯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一般区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
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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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和户籍所在地的区别:
一、基本含义不同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
户籍所在地: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二、社会职能不同
籍贯:应填写婴儿祖父的户口登记地。籍贯一经确定,祖父的户口登记地发生变化的,不再办理籍贯变更。籍贯更多的是传承强调故乡归宿感。
户籍所在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如果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也体现了自然人在常住地生活的合法性。户口是公民确立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三、地域性划分不同
籍贯是按地域划分,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户籍所在地按行政区域划分,划分三级,省、市、县(区),分别用2位数字代替。
目前,在我国的组织、单位的统计中,籍贯是一个经常需要填写的栏目,然而很多人对籍贯的概念并不是很清楚,导致实际的统计信息混乱失实。
在古代,国家对籍贯进行登记掌控,是为了避免徭役和赋税的流失,而在建国之初是为了治安管理和政治需要而设置了籍贯这个项目,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现了数量巨大的流动人口和人口迁徙。
登记籍贯至今早已失去了实际意义,一些地方已经取消籍贯一栏的填写,一些学校已不再要求学生填写籍贯资料,而只需要学生填写出生地。在台湾,户籍登记曾有籍贯栏,近年已经停用。
无足轻重的籍贯,弄得国人无所适从。早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里确认以祖父的出生地作为籍贯的填写根据。然而,对于现在这个人口快速流动的社会(特别是对于普通的群众)而言,这种籍贯登记已无太大意义。
因此,建议取消籍贯登记制度,代之以“出生地”填写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籍贯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媒体称籍贯登记意义不大应取消
户口本上面孩子的籍贯要填写孩子出生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家庭成员是和你在同一个户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
“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
都是我们的家庭,包括自己的母亲的兄弟姊妹和父亲的兄弟姊妹也是家庭成员。 有些爱宠物的人把自己的宠物当作自己的家庭成员。家庭是人们的避风港,也是最温暖的地方。
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或法律上的继、养关系的人都是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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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亦称家庭人际关系。家庭成员之间固有的特定关系。表现为不同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同联系方式和互助方式,是联结家庭成员之间的纽带。
它的特点是以婚姻和血缘为主体,并由有婚姻和血缘关系的人生活在一起构成,表现为组成家庭的各成员之间特殊的相互行为。以代际关系为层次,以家庭同代人的多少为幅度,构成家庭中几代人或同代人之间的传递和交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家庭成员
1、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都是我们的家庭,包括自己的母亲的兄弟姊妹和父亲的兄弟姊妹也是家庭成员。本文由作者笔名:三好学生学长 于 2023-01-03 11:27:19发表在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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