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通则》规定: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刑法》规定: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若干解释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这是我国法律对周岁计算方式的明确规定。因此,年满十八周岁,按规定在十八周岁生日的次日起算。
其次,《民法总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 年满十八周岁之后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有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从劳动法的角度看,年满十八周岁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
最后,根据《刑法》的规定,满18周岁,且没有精神病的就属于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所做的触犯刑法的行为负担完全刑事责任,不会因为年龄问题而从轻或减轻处罚了,在此之前,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不适用死刑。
[img]问题一:小宝宝辅食吃什么鱼好 您好!宝宝六个月时,可添加鱼泥、菜泥、豆腐、动物血等食物,晚餐开始以添加食物为主。
您可以将鱼泥和菜泥混着米粉吃,吸引宝宝吃的兴趣,增加宝宝的食欲,但不宜调的过稠。宝宝的食物尽量以新鲜的为主,加工过的食物一些营养成份会被破坏掉。
宝宝长到6个月以后,不仅对母乳或牛奶以外的其他食品有了自然的欲求,而且对食品口味的要求与以往也有所不同,开始对咸的食物感兴趣。
一、无论是吃母乳还是吃牛奶,此时宝宝的主食仍以乳类为食品为主,代乳食品只能作为一种试喂品让宝宝练习吃。
二、增加半固体的食物,如米粥或面条,一天只加一次。粥的营养价值与牛奶、人奶相比要低得多。100克15%的米粥只能产生约218千焦耳的热量,而100克的人奶能产生约285千焦耳的热量,100克加糖牛奶能产生301千焦耳的热量。此外,米粥中还缺少宝宝生长所必需的动物蛋白,因此,粥或面条一天只能加一次,而且要制作成鸡蛋粥、鱼粥、肉糜粥、肝末粥等给宝宝食用。
三、观察体重,每隔10天给宝宝称一次体重,如果体重增加不理想,奶量就不能减少。体重正常增加,可以停喂一次母乳或牛奶。
四、该月龄宝宝食谱的安排可参照如下标准制定:
早晨6点半:母乳或牛奶180毫升
上午9点:蒸鸡蛋1个
中午12点:粥或面条小半碗,菜、肉或鱼占粥量的1/3
下午4点:母乳或牛奶180毫升
晚上7点:少量副食,牛奶150毫升
晚上11点:母乳或牛奶180毫升
宝宝6个月后,可以吃一般的水果。可将香蕉、水密桃、草莓等类的水果压给宝宝吃,苹果和梨用匙刮碎吃,也可给宝宝吃葡萄、橘子等水果,但要洗净去皮后再吃。
问题二:宝宝添加辅食时吃什么鱼好 4―6个月的宝宝饮食仍以母乳(或配方奶)为主,辅食添加以尝试吃为主要目的。添加的量从少量开始,即从1― 2勺开始,以后逐步增加。主要提供流质及泥糊状食品。可依次提供铁强化米粉(可用母乳、配方奶或苹果汁调配),蔬菜泥(3―4种)后,水果汁或泥(果汁要从2:1,1:1兑水开始,然后再喝原汁,接下来是果泥),鸡蛋黄(5月龄),鱼泥、鸡肉、鸭肉、猪肉。 米粉:1匙米粉加入3-4匙温水,静置后,用筷子按照顺时针方向调成糊状。 米汤:将锅内水烧开后,放入淘洗干净的200g大米,煮开后再用文火煮成烂粥,取上层米汤即可食用。
问题三:辅食 鱼肉 8个月宝宝吃什么鱼 1、海鱼类:力荐金枪鱼、鲔鱼、鱼师鱼、鲭鱼、秋刀鱼、沙丁鱼等,其中每100克鱼肉中的DHA含量在1克以上,可谓名副其实的“DHA鱼”,而金枪鱼所含的DHA多达2。877克,脂肪酸总量达20。12克,实为“鱼中之冠”。营养学家还指出,有些鱼的鱼肉中DHA含量并不高,但在鱼油中却含有丰富的DHA,尤以鲑鱼、红鳟、鳕鱼、鲣鱼、脂眼鲱鱼、墨鱼等为多。
2、淡水鱼类:按DHA由多到少排序,我首推鲥鱼、红鱼、塘鳢、黑鱼、鳜鱼、青眼鳟、鳊鱼、青鱼、鲢鱼。
===害怕鱼刺卡喉咙?妈咪选鱼全攻略===
宝贝在吃鱼时,最让妈咪们担心的问题就是被鱼刺卡住喉咙。所以,在为宝宝挑选鱼肉时,很多妈咪会考虑到这一点,尽可能的为宝宝挑选到安全而健康的鱼肉。
1、鱼刺较大:海鱼是所有鱼类中鱼刺较大、几乎没有小刺的一种。如:罗非鱼、银鱼、鳕鱼、青鱼、黄花鱼、比目鱼等。
2、鱼刺较少:吃带鱼时去掉两侧的刺,只剩中间与脊椎骨相连的大刺,给宝宝吃也较安全。
3、鱼刺较多怎么办:给宝宝吃鲈鱼、鲫鱼、链鱼、鲤鱼、武昌鱼等鱼刺较多的鱼类时,妈咪最好给宝宝选择没有小刺的腹肉。
以下几种鱼不适合给宝宝吃:鲶鱼、箭鱼、枪鱼、方头鱼、旗鱼以及鲨鱼。
这些鱼除了体型相对较大以外,它们还是生命周期更长的食肉鱼,其体内汞含量比其他鱼偏高。
对此,专家警告,避免给孩子吃大型掠食性鱼类包括鲨鱼、旗鱼、金鲭鱼、方头鱼等,就是因为它们汞含量较高。
问题四:小宝宝辅食吃什么鱼好 您好!宝宝六个月时,可添加鱼泥、菜泥、豆腐、动物血等食物,晚餐开始以添加食物为主。
您可以将鱼泥和菜泥混着米粉吃,吸引宝宝吃的兴趣,增加宝宝的食欲,但不宜调的过稠。宝宝的食物尽量以新鲜的为主,加工过的食物一些营养成份会被破坏掉。
宝宝长到6个月以后,不仅对母乳或牛奶以外的其他食品有了自然的欲求,而且对食品口味的要求与以往也有所不同,开始对咸的食物感兴趣。
一、无论是吃母乳还是吃牛奶,此时宝宝的主食仍以乳类为食品为主,代乳食品只能作为一种试喂品让宝宝练习吃。
二、增加半固体的食物,如米粥或面条,一天只加一次。粥的营养价值与牛奶、人奶相比要低得多。100克15%的米粥只能产生约218千焦耳的热量,而100克的人奶能产生约285千焦耳的热量,100克加糖牛奶能产生301千焦耳的热量。此外,米粥中还缺少宝宝生长所必需的动物蛋白,因此,粥或面条一天只能加一次,而且要制作成鸡蛋粥、鱼粥、肉糜粥、肝末粥等给宝宝食用。
三、观察体重,每隔10天给宝宝称一次体重,如果体重增加不理想,奶量就不能减少。体重正常增加,可以停喂一次母乳或牛奶。
四、该月龄宝宝食谱的安排可参照如下标准制定:
早晨6点半:母乳或牛奶180毫升
上午9点:蒸鸡蛋1个
中午12点:粥或面条小半碗,菜、肉或鱼占粥量的1/3
下午4点:母乳或牛奶180毫升
晚上7点:少量副食,牛奶150毫升
晚上11点:母乳或牛奶180毫升
宝宝6个月后,可以吃一般的水果。可将香蕉、水密桃、草莓等类的水果压给宝宝吃,苹果和梨用匙刮碎吃,也可给宝宝吃葡萄、橘子等水果,但要洗净去皮后再吃。
问题五:辅食 鱼肉 8个月宝宝吃什么鱼 1、海鱼类:力荐金枪鱼、鲔鱼、鱼师鱼、鲭鱼、秋刀鱼、沙丁鱼等,其中每100克鱼肉中的DHA含量在1克以上,可谓名副其实的“DHA鱼”,而金枪鱼所含的DHA多达2。877克,脂肪酸总量达20。12克,实为“鱼中之冠”。营养学家还指出,有些鱼的鱼肉中DHA含量并不高,但在鱼油中却含有丰富的DHA,尤以鲑鱼、红鳟、鳕鱼、鲣鱼、脂眼鲱鱼、墨鱼等为多。
2、淡水鱼类:按DHA由多到少排序,我首推鲥鱼、红鱼、塘鳢、黑鱼、鳜鱼、青眼鳟、鳊鱼、青鱼、鲢鱼。
===害怕鱼刺卡喉咙?妈咪选鱼全攻略===
宝贝在吃鱼时,最让妈咪们担心的问题就是被鱼刺卡住喉咙。所以,在为宝宝挑选鱼肉时,很多妈咪会考虑到这一点,尽可能的为宝宝挑选到安全而健康的鱼肉。
1、鱼刺较大:海鱼是所有鱼类中鱼刺较大、几乎没有小刺的一种。如:罗非鱼、银鱼、鳕鱼、青鱼、黄花鱼、比目鱼等。
2、鱼刺较少:吃带鱼时去掉两侧的刺,只剩中间与脊椎骨相连的大刺,给宝宝吃也较安全。
3、鱼刺较多怎么办:给宝宝吃鲈鱼、鲫鱼、链鱼、鲤鱼、武昌鱼等鱼刺较多的鱼类时,妈咪最好给宝宝选择没有小刺的腹肉。
以下几种鱼不适合给宝宝吃:鲶鱼、箭鱼、枪鱼、方头鱼、旗鱼以及鲨鱼。
这些鱼除了体型相对较大以外,它们还是生命周期更长的食肉鱼,其体内汞含量比其他鱼偏高。
对此,专家警告,避免给孩子吃大型掠食性鱼类包括鲨鱼、旗鱼、金鲭鱼、方头鱼等,就是因为它们汞含量较高。
问题六:宝宝辅食吃什么鱼最好 4-6个月的宝宝饮食仍以母乳(或配方奶)为主,辅食添加以尝试吃为主要目的。添加的量从少量开始,即从1- 2勺开始,以后逐步增加。
问题七:宝宝添加辅食时吃什么鱼好 4―6个月的宝宝饮食仍以母乳(或配方奶)为主,辅食添加以尝试吃为主要目的。添加的量从少量开始,即从1― 2勺开始,以后逐步增加。主要提供流质及泥糊状食品。可依次提供铁强化米粉(可用母乳、配方奶或苹果汁调配),蔬菜泥(3―4种)后,水果汁或泥(果汁要从2:1,1:1兑水开始,然后再喝原汁,接下来是果泥),鸡蛋黄(5月龄),鱼泥、鸡肉、鸭肉、猪肉。 米粉:1匙米粉加入3-4匙温水,静置后,用筷子按照顺时针方向调成糊状。 米汤:将锅内水烧开后,放入淘洗干净的200g大米,煮开后再用文火煮成烂粥,取上层米汤即可食用。
十八岁意味着成熟、意味着成长、意味着托起父母肩上的重任。这个时候的你就应该懂得帮助父母干些利所能及的事情。不要任性。要是学习的话,好好学习。省得以后没学习好后悔。我就后悔当初没好好学习。十八岁多么好的年龄啊。真是羡慕!
本文由作者笔名:再见,那年夏天 于 2023-09-19 10:06:01发表在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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