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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在位几年(忽必烈是谁的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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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21 2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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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世祖忽必烈(1215~1294),元朝的创建者。拖雷正妻唆鲁禾贴尼的第二子。忽必烈为藩王时,便热心于学习汉文化。1251年,长兄蒙哥即大汗位,忽必烈以皇弟之亲,受任总理漠南汉地军国庶事,南驻爪忽都之地。他先后任汉人儒士整饬邢州吏治,立经略司于汴梁,整顿河南军政,并屯田唐、邓,收到积极效果。1253年,受京兆(今陕西西安)封地,忽必烈又在这里任诸儒臣兴立屯田,兴复吏治,恢复农业,建立学校,进一步取得北方汉族地主阶级对他的拥护,为元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社会基础。

同年,忽必烈受命与大将兀良合台远征云南,灭大理国。1258年蒙哥兴师伐南宋,授命忽必烈代总东路军。1259年9月,忽必烈率师抵淮河,蒙哥在合州前线病逝的消息传来,忽必烈仍挥军自阳逻堡渡长江,围鄂州(今湖北武汉),并以军接应从云南北上的兀良合台军。这时,得悉留守漠北的幼弟阿里不哥擅自征兵图谋汗位,忽必烈立即采纳汉人郝经的献计,与宋约和,轻骑北返燕京。

1260年3月,忽必烈在部分诸王的推戴下,即汗位于开平,建元中统。在中央设中书省,以王文统任平章政事,在各地分设10路宣抚司,任汉人儒士为使。同年五月,阿里不哥也在部分留居漠北的诸王拥戴下,称大汗于和林。忽必烈以汉地丰富的人力、物力为依托,出兵击败阿里不哥。在与阿里不哥鏖战的同时,中统三年(1262)春,益都行省李乘机叛乱,被忽必烈迅速镇压。李的叛乱引起忽必烈对汉人的猜忌,于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废除汉人诸侯的世袭制度,削弱这些家族的军权,在地方上实行军民分治等等,一方面以加强中央集权,另一方面则可严密对汉人的防范。此外,又在各级政权中引用色目人分掌事权,使与汉人官僚相互牵制。中统五年八月,忽必烈又改元为至元。经过从中统元年到至元初年的增改损益,新王朝的各种制度大体上确立下来。至元八年(1271),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建国号为大元。次年,确定以大都为首都。中央集权政治的重新确立,恢复了正常的统治秩序,对人民的赋役剥削限制在一定的数额之内,并采取了一些有利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措施,如立司农司、垦荒屯田、兴修水利、限制抑良为奴等。但是,这个政权也保留了大量的蒙古落后旧制。这些制度在元代始终保留下来,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元代的社会矛盾愈益激化。同时,忽必烈又积极着手消灭南宋的战争,至元十一年,命伯颜大举伐宋。十三年,下临安,十六年最后消灭了流亡在崖山的南宋残余势力,完成了全国的大统一。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的王朝,它初步奠定了中国疆域的规模。

全国统一后,忽必烈的保守、嗜利和黩武等消极因素都有了发展。他重用回回人阿合马。阿合马从中统初便主管中央财政,多方搜刮,权势日重。后阿合马独擅朝政。十九年,大都发生了王著、高和尚刺杀阿合马事件。此后,忽必烈又先后任卢世荣、桑哥专理财政,都以失败而告终。同期,忽必烈接连派遣军队远征日本、安南、占城、缅甸与爪哇,都遭到失败。但抗击海都、笃哇等西北诸王的侵扰和平服东北诸王乃颜叛乱,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至元三十一年,忽必烈病逝。年80岁。葬漠北起辇谷(在今克鲁伦河上游肯特山南麓)。

忽必烈一生知人善任,重视建军治军,维护国家统一。他主张政治与军事并用,战抚兼施,注重集中兵力,避免两线作战;善于运用远程奔袭、迂回、围歼以及步兵、骑兵、炮兵、水兵联合作战等战法,夺取胜利,为元朝的建立和巩固做出了重大贡献 34
在位时间(1260-1294)
忽必烈,即元世祖(1215-1294),元朝的创建者。蒙古语尊号薛禅皇帝。在位时间(1260-1294)。他青年时代,便“思大有为于天下”。他一生征战,一统天下,建立了幅员辽阔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元。他在位期间,建立行省制,加强中央集权,使得社会经济逐渐恢复和发展。他也曾多次派兵侵略邻国,但多遭失败。同其祖父成吉思汗一样,忽必烈是蒙古民族光辉历史的缔造者,是蒙古族卓越的政治家、军事家。1294年正月,忽必烈在元大都病逝,追谥圣德神功文武皇帝,庙号世祖。 世祖忽必烈(1215-1294) 1260年即位,在位35年 在位时间(1260-1294) 一共在位34年 1260-1294 共35年   忽必烈恢复的行政机构治愈了一个世纪之久的战争创伤。宋朝灭亡后,元朝保留了宋朝的机构和全部行政官员,而且还尽一切努力得到了当时任职官员们的个人的效忠。
  在位期间,忽必烈注意选用人才,重用汉臣,如董文炳(忽必烈称其为董大)、刘秉忠、张弘范等,任命色目大臣阿合马掌管国家财政。采用汉法,建立各项政治制度。如在地方上建立行省,中央设中书省,开创我国省制之端。他设立“司农司”、“劝农司”等专管农业的机构,以劝农成绩作为考核官吏的主要标准,并令人编辑《农桑辑要》于至元二十三年颁行全国。为加强对边疆地区管理,开辟中外交通,在各地建立驿站,巩固了对全国各地的统治。   为政举措
  政治体制
  忽必烈恢复的行政机构治愈了一个世纪之久的战争创伤。宋朝灭亡后,元朝保留了宋朝的机构和全部行政官员,而且还尽一切努力得到了当时任职官员们的个人的效忠。

  在位期间,忽必烈注意选用人才,重用汉臣,如董文炳(忽必烈称其为董大)、刘秉忠、张弘范等,任命色目大臣阿合马掌管国家财政。采用汉法,建立各项政治制度。如在地方上建立行省,中央设中书省,开创我国省制之端。他设立“司农司”、“劝农司”等专管农业的机构,以劝农成绩作为考核官吏的主要标准,并令人编辑《农桑辑要》于至元二十三年颁行全国。为加强对边疆地区管理,开辟中外交通,在各地建立驿站,巩固了对全国各地的统治。
  民族政策
  忽必烈力图与儒家保持良好关系。在开始建设大都的1267年,他下令建造太庙并且制作祭奠祖先所需的祖宗牌位,而且他选定了国家的历法,这是农业社会统治者必不可少的工作。他的王朝名称的选择对于儒士将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号。采纳富有汉地象征的汉语名称将表示忽必烈希望和中国某些传统融为一体。1271年,在刘秉忠的建议下忽必烈从《易经》中选择了“大元”作为国名。元的涵义是“乾元——天地万物的起源”或者“原始力”,但最重要的是,新朝代的名号直接出自汉族传统经典著作之一。

  忽必烈赞同用传统的中国方式记载元朝历史的建议,这也使他得到儒士的称赞。儒学重视过去,强调利用历史经验指导行为,所以它为这种官方认可的编年史工程提供了依据。他还建议朝廷在翰林院下建立翰林兼国史院以搜集记录并且撰写辽史和金史。
  宗教政策
  允许回回人组成实际上自治的社团以回回宗师作为领导,由哈的为他们解释穆斯林法律。回回居民区有他们自己的集市、医院和清真寺,不禁止他们使用自己的民族语言,也不禁止他们遵循伊斯兰教意旨。事实上,忽必烈任命回回人在财政机构担任重要职位并给予他们特权。他豁免他们常规的赋税,并且招募他们担任汉人极少能够担任的达鲁花赤。

  1264年忽必烈建立总制院管理吐蕃并监督政府和佛教僧徒的关系,八思巴成为总制院的第一位行政长官。在敌对的佛教派别必里公派领导的反叛中,八思巴在吐蕃的权威受到挑战,但1267年忽必烈调兵帮助这位年轻的佛教教长恢复了权力。1268年忽必烈的军队打垮了持异议者后,他虽然恢复了八思巴的权力,但又安置了一位蒙古人为吐蕃的宣慰使来帮助控制吐蕃。
  1258年忽必烈在佛道辩论中对佛教的支持使他不为道教所喜爱。然而他为道教驰名的法术所吸引,并承认他们对较低阶层群众有吸引力。因此朝廷为建设道观提供资金,并向他们提供佛教已得到的相同豁免和特权。一些道教领袖意识到需要与佛教和蒙古人相容共处,并且首先寻求儒、佛、道三家的和解。
  忽必烈甚至还寻求获得中国数量不多的基督教徒和外国基督教徒的支持和协助。在忽必烈即位以前,基督教使者已经到达蒙古宫廷,例如约翰·普兰诺·加宾尼和鲁不鲁乞,而且几位工匠例如著名的手工艺人威廉·布涉曾为大汗蒙哥服务过。但忽必烈采取更关切的态度邀请和招募外国基督徒。
  经济政策
  忽必烈发明了“钞”即纸币。他把钞票引入流通领域,并使它成为财政的基础。1264年,他颁布了一条法令,公布了用纸币来计算主要商品的价值。他的第一任“理财”大臣是穆斯林赛夷阿札儿,他把钞票的发行维持在合理的限度内。随后继任的几位大臣们开始轻率行事,他们两人实行无限制的通货膨胀政策,使钞票贬值。在聚敛钱财时,他们采取多次兑换钱币的方式和建立了重利专卖的办法。阿合马于1282年被暗杀,他死后受到忽必烈的贬责。桑哥因贪污被处死。为了阻止原钞票的下跌,有必要发行新的钞票,以免轮到新币贬值。这也许是忽必烈最初使用“钞”时始料未及的事情。

  控粮政策
    为了备荒,忽必烈恢复了王安石之后被取消的国家控粮的政策,在丰年,国家收购余粮,贮藏于国仓。当荒年谷价上涨时,开仓免费分发谷物。他还组织了公众救济,将稻米和玉米定期分发给急需的家庭。1260年法令要求地方长官对老学者、孤儿、病弱者提供救济。

  在位期间,忽必烈注意选用人才,重用汉臣,如董文炳(忽必烈称其为董大)、刘秉忠、张弘范等,任命色目大臣阿合马掌管国家财政。采用汉法,建立各项政治制度。如在地方上建立行省,中央设中书省,开创我国省制之端。他设立“司农司”、“劝农司”等专管农业的机构,以劝农成绩作为考核官吏的主要标准,并令人编辑《农桑辑要》于至元二十三年颁行全国。为加强对边疆地区管理,开辟中外交通,在各地建立驿站,巩固了对全国各地的统治。 主要措施:
中央:设置中书省及宣政院;
地方:行省制度和澎湖巡检司;
农业:重视农业生产和推广棉花种植技术.
水利:治理黄河和开凿通惠河和会通河.
民族关系:强调要用儒学治国,要行汉法,变过去的那种游牧政策为定居农业的政策,保护农民的既得利益,禁止自己民族的人非法侵占广大汉人的合法耕地.
作用:巩固了元朝的统治.
忽必烈确立中央集权政治,恢复正常的统治秩序,采取一些有利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措施 ,让社会经济逐步恢复和发展.从而边疆地区得到开发.全国统一,初步奠定了国家疆域的规模,发展了国内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
(望采纳,谢谢) 政治体制
忽必烈恢复的行政机构治愈了一个世纪之久的战争创伤。宋朝灭亡后,元朝保留了宋朝的机构和全部行政官员,而且还尽一切努力得到了当时任职官员们的个人的效忠。
在位期间,忽必烈注意选用人才,重用汉臣,如董文炳(忽必烈称其为董大)、刘秉忠、张弘范等,任命色目大臣阿合马掌管国家财政。采用汉法,建立各项政治制度。如在地方上建立行省,中央设中书省,开创我国省制之端。他设立“司农司”、“劝农司”等专管农业的机构,以劝农成绩作为考核官吏的主要标准,并令人编辑《农桑辑要》于至元二十三年颁行全国。为加强对边疆地区管理,开辟中外交通,在各地建立驿站,巩固了对全国各地的统治。

民族政策
忽必烈力图与儒家保持良好关系。在开始建设大都的1267年,他下令建造太庙并且制作祭奠祖先所需的祖宗牌位,而且他选定了国家的历法,这是农业社会统治者必不可少的工作。他的王朝名称的选择对于儒士将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号。采纳富有汉地象征的汉语名称将表示忽必烈希望和中国某些传统融为一体。1271年,在刘秉忠的建议下忽必烈从《易经》中选择了“大元”作为国名。元的涵义是“乾元——天地万物的起源”或者“原始力”,但最重要的是,新朝代的名号直接出自汉族传统经典著作之一。
忽必烈赞同用传统的中国方式记载元朝历史的建议,这也使他得到儒士的称赞。儒学重视过去,强调利用历史经验指导行为,所以它为这种官方认可的编年史工程提供了依据。他还建议朝廷在翰林院下建立翰林兼国史院以搜集记录并且撰写辽史和金史。

宗教政策
允许回回人组成实际上自治的社团以回回宗师作为领导,由哈的为他们解释穆斯林法律。回回居民区有他们自己的集市、医院和清真寺,不禁止他们使用自己的民族语言,也不禁止他们遵循伊斯兰教意旨。事实上,忽必烈任命回回人在财政机构担任重要职位并给予他们特权。他豁免他们常规的赋税,并且招募他们担任汉人极少能够担任的达鲁花赤。
1264年忽必烈建立总制院管理吐蕃并监督政府和佛教僧徒的关系,八思巴成为总制院的第一位行政长官。在敌对的佛教派别必里公派领导的反叛中,八思巴在吐蕃的权威受到挑战,但1267年忽必烈调兵帮助这位年轻的佛教教长恢复了权力。1268年忽必烈的军队打垮了持异议者后,他虽然恢复了八思巴的权力,但又安置了一位蒙古人为吐蕃的宣慰使来帮助控制吐蕃。
1258年忽必烈在佛道辩论中对佛教的支持使他不为道教所喜爱。然而他为道教驰名的法术所吸引,并承认他们对较低阶层群众有吸引力。因此朝廷为建设道观提供资金,并向他们提供佛教已得到的相同豁免和特权。一些道教领袖意识到需要与佛教和蒙古人相容共处,并且首先寻求儒、佛、道三家的和解。
忽必烈甚至还寻求获得中国数量不多的基督教徒和外国基督教徒的支持和协助。在忽必烈即位以前,基督教使者已经到达蒙古宫廷,例如约翰·普兰诺·加宾尼和鲁不鲁乞,而且几位工匠例如著名的手工艺人威廉·布涉曾为大汗蒙哥服务过。但忽必烈采取更关切的态度邀请和招募外国基督徒。

经济政策
忽必烈发明了“钞”即纸币。他把钞票引入流通领域,并使它成为财政的基础。1264年,他颁布了一条法令,公布了用纸币来计算主要商品的价值。他的第一任“理财”大臣是穆斯林赛夷阿札儿,他把钞票的发行维持在合理的限度内。随后继任的几位大臣们开始轻率行事,他们两人实行无限制的通货膨胀政策,使钞票贬值。在聚敛钱财时,他们采取多次兑换钱币的方式和建立了重利专卖的办法。阿合马于1282年被暗杀,他死后受到忽必烈的贬责。桑哥因贪污被处死。为了阻止原钞票的下跌,有必要发行新的钞票,以免轮到新币贬值。这也许是忽必烈最初使用“钞”时始料未及的事情。

控粮政策
为了备荒,忽必烈恢复了王安石之后被取消的国家控粮的政策,在丰年,国家收购余粮,贮藏于国仓。当荒年谷价上涨时,开仓免费分发谷物。他还组织了公众救济,将稻米和玉米定期分发给急需的家庭。1260年法令要求地方长官对老学者、孤儿、病弱者提供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