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证只要男性公民年满18岁就需要进行兵役登记并发放证件,办了之后需要经过审核确定为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应征公民有服兵役的义务。
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五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兵役法》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征兵工作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img]1、兵役登记证需要本人去武装部办理。
2、办理流程如下:
(1)办理资料: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2)领证:由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3)审证:对历年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对象,兵役登记时,由街道人民武装部签署审验意见并加盖审验章。
(4)办理时间:根据上级兵役机关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办理兵役证的程序是:
(1)办理。申请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2)领证。由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3)审证。对历年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对象,兵役登记时,由街道人民武装部签署审验意见并加盖审验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九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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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必须参加兵役登记,首先登录“全国征兵网”注册完成登记,打印登记表后,持本人近期一寸彩照两张、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兵役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武装部办理兵役登记证。本人无法前往的可由亲属代为办理。
兵役登记站兵役证办理程序
1、办理兵役登记需带齐资料:
a、本人身份证
b、本人学历证明
c、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d、本人户口本
注意:一定要是户籍所在地,因为,每个地区生成的兵役证号码不一样,所以,必须是户籍所在地。相片没有强制规定,有的地区要,有的地区不要,可以带着,以备不时之需。
2、登记地址
在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3、领证。
去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领取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4、审证。
初次检查初次审核。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对历年领取兵役证的适用年龄对象,登记兵役的时侯,由街道人民武装部签署审核验证意见并加盖审验章。
扩展资料
一、办理兵役证是为了准确掌握应征适龄青年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是确定公民服兵役能力的主要形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等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男性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
三、对不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适龄公民,《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可视其情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时限为两年。
四、据此,兵役证的有效期为其最后一次服兵役的年份再顺延2年。如2003年年满22周岁的公民,其兵役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12月31日。
在兵役征有效期限内,持证的适龄公民应在其每一兵役年度内的八月十五日至八月三十日到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武装部依法办理兵役证年审手续;否则,下一兵役年度内兵役证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兵役登记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本文由作者笔名:£情深似海彡|£相濡以沫彡 于 2023-08-02 15:38:01发表在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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