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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经纪人指汪小菲婚内出轨:争的不是孩子,是咽不下的气!对此你怎么看(大s经纪人发声明)

大S经纪人:离婚协议是汪小菲自愿签署,婚内出轨也是事实,争的不是孩子,是争再婚那吞咽不下的一口气。

下面说说我的看法:

真的是应了那句话“秀恩爱死得快”,大S当年说第一次看见汪小菲就觉得他一定是自己孩子的爸爸,汪小菲当年也说从来没有见过像大S性格如此柔和的人。张兰在大S生下小孩也说大S是她的骄傲。

短短几年的时间过去,就上演了离婚互撕,狗咬狗的大戏。其实,我相信当初汪小菲出轨在先,心中有愧,还存有对大S的爱,加上考虑到一个40多岁的妇女再婚也比较困难,所以豪爽的同意高额的抚养费和生活费。可不曾想离婚不到3个月,大S马上就二婚了,换哪个男人都咽不下这口气吧。

而且,做人还是要点脸吧,既然再婚了,还要求前夫付钱养自己和二婚老公就过分了哦。毕竟汪小菲爆出来的关于小孩大抚养费学费各种是一分没少。至于那个狗仔说曝光出轨,爆就爆啦,网友早知道汪小菲出轨了。出轨和抚养费问题有关联性吗?难道汪小菲出轨,就要赚一辈子的钱去养前妻和她的二婚老公吗?

虽然我也非常反感汪小菲,情绪管理差,每次遇到什么事就情绪失控破口大骂,当街和女朋友对打等等。

如果没有张兰在背后撑着,就他经商能力早败光了吧。但是,我觉得他对待孩子和大S也算称职了。对比一下贾静雯当年离婚被前夫坑走一大笔钱,还不给她抚养权,汪小菲真的做得不错了。

从汪小菲晒出的4000万台币账单就可以看出来,而且婚内也飞了几百次宝岛了,也算对婚姻负责。大S有点太作,你不陪老公创业,又不陪在身边,永远以自我为中心,一个月见不到老公几次,自然是给那些莺莺燕燕勾搭的机会啊。看看奶茶妹妹哦,只是缺席了一次聚餐,大强子就出事了。

婚姻和爱情都是需要双方共同经营的,出问题不可能是一方的问题而已,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大S经纪人说的这句话还是比较正确。汪小菲也是可以经常去看孩子,但是汪小菲比较生气的是大S再婚以后还仍然需要她来支付一些生活费用,这个是特别的不合理。 觉得是利用争议来消除大S的错误,两方都有问题,但是大S的问题可能是违法的。 我觉得从现在的情形看,汪小菲确实真的不是孩子,而是要争这口气,当初签离婚协议估计也是没有办法才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