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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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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18 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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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8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
国家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副部长陆东福、总工程师何华武、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运输局原副局长兼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现任科技司司长、党总支书记)季学胜、运输局原副局长兼基础部主任徐啸明(现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科技司原司长耿志修(现任国家铁道部安全总监兼副总工程师),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通号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缪伟忠,通号设计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张海丰,上海铁路局原局长龙京、原党委书记李嘉等54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通号集团公司总经理、通号股份公司董事长马骋,鉴于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责任。对于相关责任人员是否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会议同意事故调查组给予国家铁道部、通信信号集团公司、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上海铁路局等单位54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理意见。其中,国家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1年2月就都双规了还能背7月份的黑锅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总经理、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骋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责任。
国家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给予国家铁道部总工程师何华武记过处分;给予国家铁道部运输局原副局长兼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现任科技司司长、党总支书记季学胜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国家铁道部运输局原副局长兼基础部主任、现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徐啸明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国家铁道部科技司原司长、现任安全总监兼副总工程师耿志修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通信信号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缪伟忠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张海丰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上海铁路局原局长、党委副书记龙京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上海铁路局原党委书记李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其他责任人员,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2011年12月28日下午,国家铁道部分别召开了党组会和全国铁路系统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铁路系统干部职工,坚决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认真落实责任追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推进铁路安全发展。
国家铁道部部长盛光祖表示:“7·23”事故暴露出国家铁道部在推进铁路发展过程中,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行业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对安全关键设备上道把关不严和上海铁路局安全管理薄弱、现场作业人员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教训极为深刻。面对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深感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群众。国家铁道部和我已向国务院做出深刻检查,在此再次代表国家铁道部向“7·23”事故中遇难人员表示深切的哀悼,向遇难人员家属、受伤人员及其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国家铁道部表示,坚决拥护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求全路干部职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一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决定上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作为大事来抓,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来考虑,任何影响安全的问题都要立即解决。
二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铁路安全管理的重要部署,健全完善高铁规章制度标准,切实加强高铁技术设备研发管理,严格把好高铁技术设备安全准入关,不断加强高铁安全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强化铁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筹优化高铁规划布局和发展。
三要深刻吸取“7·23”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抓好问题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强化过程控制,不断提高铁路安全管理水平。
四要充分认识铁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担负的重要责任,充分认识人民群众对铁路发展的关注和期盼,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奋力拼搏,以昂扬向上的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意志,更加努力地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不断作出新的贡献,用推进铁路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2011年12月6日在通报“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进展时指出,2011年12月6日,“7·23”事故集中调查阶段已经结束,事故调查报告正在汇总和整理之中。
黄毅说,依据相关规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因此事故调查的进度仍在法规规定的时限之内。事故调查组将继续抓紧各项工作,切实保证调查工作质量,尽快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给人民群众一个真诚、负责任的交代。
调查进度
2011年7月28日
争取9月中旬公布。国务院“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长骆琳说,事故原因调查全面展开,结果争取9月中旬向社会公布。
2011年8月4日
“不是自然灾害”。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说,“这不是一场自然灾害,而是一起特别重大的铁路交通运输事故。”
2011年8月22日
“是一起责任事故”。黄毅说:“通过初步分析,可以这样讲,这起事故确实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可以避免和防范的一起责任事故。”
2011年9月21日
报告形成仍需时间。国务院“7·23”动车事故调查进展称,“仍有许多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深入分析和验证,事故调查报告的形成仍需要一段时间。”
2011年10月25日
调查进入“攻坚”。黄毅在2011年10月25日就“7·23”温州动车事故的调查进入到攻坚阶段,已经掌握了大量认定事故责任的相关证据。

1、回答:这一说法不属实。

2、在救援过程中,桥上有三节车厢挤压在一起,为使救援人员对中间一节受挤压变形严重的车厢进行彻底搜救,必须把两端车厢移开。按救援方案,要在桥下使用大吨位汽车吊,才能将两端车厢移开。为使汽车吊进入场地作业,须对桥下场地进行清理。这样就需要将桥下较完整的车厢整体外移,对散落的部件,包括撞碎的车头部件,采取外移并集中堆放在取土坑中,为吊车腾出场地。

3、所有部件和车体绝没有实施掩埋,更不存在销毁证据的问题。现场搜救工作结束后,车体和集中在取土坑中的零散部件,被统一转运至温州西站,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觉得铁路上真的很冤啊。这些媒体本身不懂还乱说。铁路出了事后,首要的是要恢复交通,所以不希望现场的惨状被过往的旅客所看到,把这些东西临时盖起来是很正常的事,不是要毁尸灭迹。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列车残骸能修则,不能修的报废处理。